史密斯用大量的证据来确认献祭的动物就是原始的图腾动物。在古代有两类牺牲品:一类是习惯上用于食用的家畜,另一类则是不洁的、禁止食用的特殊动物。调查表明,这些不洁动物都是神圣动物;它们被作为牺牲献祭于神;它们本来就与诸神别无二致;因此,通过献祭崇拜者们是在强调他们与这种动物和神之间的血缘关系。(同上,第290~295页)但是,在较早的时代,这种在普通的牺牲与“神秘的”牺牲之间的区别是没有的。原初,一切(献祭的)动物都是神圣的,其肉都是禁止食用的,唯有在庆典场合,当全族都参与时,方可食用。屠宰(这样)一种动物等于是在放部落的血,因此只有在极其慎重,确保不会遭到谴责的情况下方可为之。(同上,第312,313页)
动物的驯化以及牲口饲养的出现似乎使各地源自远古时代的严格而又纯粹的图腾崇拜寿终正寝。[152]但是,在当时已成为“田园”(pastoral)宗教的那些信仰中,这种神圣性仍依稀可见于那些家畜身上。这显然足以让我们去推论它原初的图腾本质。即使到了古典时期后期,许多地方的仪式都规定祭祀的僧侣必须在主持完献祭后立即逃走就好像要躲避报复一样。宰牛是一种罪过的观念一定在一段时期内风靡希腊。在雅典的布福尼亚(Buphonia“宰牛”)节上,献祭之后总要举行一次审判,所有的参与者都被称作证人。审判结束时,人们会一致同意谋杀的责任应由刀来负;这把刀因此被抛入海中。(史密斯,1894,第304页)